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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好网上投票推荐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通知
2012-05-23 15:33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网上投票推荐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通知》(粤教创先发〔2012〕11号)精神,中央组织部今年“七一”拟表彰和追授的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将于5月20日至26日在人民网、新华网开展网上投票推荐活动。按照中组部和教育工委创先办要求,现就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网上投票推荐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网上投票推荐活动。开展网上投票推荐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对于进一步扩大党员群众参与度,提高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高度重视这次网上投票推荐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切实保证投票推荐活动稳妥有序、公正有效。
二、认真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踊跃参加网上投票推荐活动。5月19日,新华社播发新闻通稿,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开展网上投票推荐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进行报道,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媒体上发布网上投票推荐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启事和投票规则,人民网、新华网公布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含追授)预备人选名单和基本情况。届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群众收听收看,及时了解网上投票推荐活动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要充分利用地方党报、党刊和其他传播媒介,对这次投票推荐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登录在人民网或新华网开设的投票网页,踊跃参与投票推荐活动。
三、严格遵守网上投票推荐规则。为尽量减少废票,要让广大党员师生全面准确地了解投票推荐程序和规则,引导他们选择人民网或者新华网其中1个网站投票,明确对同一个人选在两个网站同时投票无效。这次网上投票推荐实行实名制,投票人参加投票须填写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填、错填或重填的选票无效。曾被授予或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以及2010年以来曾受到中央组织部专项表彰或追授的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在人民网、新华网投票网页上设专栏登载,供广大党员师生阅览,但不再列入这次投票推荐范围。要严格遵守投票规则,坚持自愿投票原则,慎重、正确地投票。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手段进行投票舞弊,确保网上投票推荐活动顺利进行。
各单位如有对网上投票推荐活动的体会、感言、评论以及意见建议,可向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38459366
联 系 人:罗光晔
电子邮箱:luogy@gtcfla.net
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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